焦点滚动:北京住建委: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满5年的,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
发布时间:2023-06-08 02:24:45 文章来源:证券时报网
证券时报网讯,北京住建委发布关于对《关于加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有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讯,北京住建委发布关于对《关于加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 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,其中提出,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满5年的,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。购房家庭因家庭成员(指直系亲属)患大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确需转让房屋产权份额的,产权人应当向房屋原分配区住房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,审核通过后由共同签约的代持机构回购。

标签:

资讯播报

乐活HOT

娱乐LOVE

精彩推送